在丽水城区、缙云等多地的不少公园和道路两侧都种有紫叶李,紫叶李又名红叶李,是绿化景观树,叶常年紫红色,是著名的观叶树种。 目前正值红叶李挂果期,树上长满了像葡萄一样的李子,颜色鲜艳,格外诱人,因此招来了很多市民大肆采摘,甚至直接将树枝折断,造成很多紫叶李树伤痕累累。作为专业的园林绿化养护单位,我们真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在此,绿环园林强烈呼吁广大市民不要随意采摘、品尝这些观赏性树种上的果实,共同爱护公共绿化环境,共建丽水文明城市。
男女老少齐上阵,各显“神通”摘红李
树枝被采摘李子的市民强行折断,断枝耷拉在树上
出于对树木的保护,更是对市民身体健康的一点建议,绿环园林从下面三个方面谈谈为何不建议食用紫叶李:
食用安全方面
首先,紫叶李一般种植在公园或道路两侧,汽车尾气污染比较严重,重金属严重超出食用果品规定的标准。其次,园林绿化苗木品种多,病虫害防治复杂,在日常养护中,病虫害防治用药品种类、数量多,同样会对果实造成污染,如果误食的话可能会造成人体中毒。
紫叶李看着诱人,但是脾胃虚弱的人食用后,易生痰湿、伤脾胃,又损齿,尤其是未成熟的果实更不能食用,因为里面含有氢氰酸物质,吃了可能引起腹痛、腹泻、头痛、心悸、呕吐,严重者甚至会出现呼吸困难、全身痉挛等症状。
法律规定方面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七条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损坏城市树木花草行为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一)依树盖房、搭棚、架设天线;(二)在绿地内放牧、堆物、倾倒废弃物;(三)进入设有明示禁止标志的绿地;(四)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五)其他损坏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道德规范方面
爱护公共财物是国家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更要爱护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杜绝采摘公共绿地果实等各种不文明现象。
撰稿 绿环园林绿都事业部 卓怡
图片 绿环园林绿都事业部 卓怡 金永富